张明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2002通过首届司法考试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裁判执行... 详细>>
律师姓名:张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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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061011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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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我们经常听到或看到的,它是我国最常见的公司类型之一,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人数和股东的资格是有要求的,符合条件才会批准设立,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北京合同诉讼律师整理了下文。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如何的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按照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是: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5)、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6)、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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